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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030/2024-011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横峰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1-01-22 17:13
名  称: 2021年横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文件有效期: 有效

2021年横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1年横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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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横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教育部门
中央立项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材〔2020〕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赣教发〔2018〕12号,横发改字〔2019〕04号 保教费400元/人/月(城区省级示范园)300元/人/月(城区市级示范园)240元/人/月(城区非示范园和镇村示范园)150元/人/月(镇村非示范园)
2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赣发改收费字〔2004〕324号 学费:400元/生/学期;住宿费(含水电费):180元/生/学期。
3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赣价行字〔1999〕147号,赣教计字〔1997〕90号,赣教计字〔2000〕117号,赣府厅发〔2000〕49号 县职业高中学费425/元/生/学期(减免),住宿费(含水电费):180元/生/学期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号,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教高〔2015〕6号,赣价行字〔1997〕71号,赣价行字〔1998〕27号,赣教计字〔2000〕15号,赣财综字〔2000〕41号,赣价费字〔2000〕106号,赣教计字〔2000〕274号,赣价费字〔2001〕12号,赣教计字〔2001〕147号,赣教计字〔2001〕148号,赣教计字〔2001〕190号,赣教计字〔2002〕146号,赣计收费字〔2002〕58号,赣计收费字〔2002〕442号,赣计收费字〔2002〕611号,赣计收费字〔2002〕648号,赣计收费字〔2002〕694号,赣计收费字〔2002〕765号,赣计收费字〔2002〕766号,赣计收费字〔2002〕807号,赣计收费字〔2002〕946号,赣计收费字〔2002〕988号,赣计收费字〔2002〕1018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4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5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6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7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8号,赣计收费字〔2002〕1349号,赣计收费字〔2003〕54号,赣计收费字〔2003〕270号,赣计收费字〔2003〕437号,赣计收费字〔2003〕507号,赣计收费字〔2003〕670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396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487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636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675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897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898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1444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1448号,赣教计字〔2004〕488号,赣教计字〔2004〕648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80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804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95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989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1126号, 县电教站江西电大专科每学分55元,本科每学分80元,详见赣计收费字〔2002〕694号,赣教计字〔2000〕274号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 赣教计字〔2006〕141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529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631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885号,赣发改收费字〔2006〕1009号,赣财综字〔2007〕58号,赣发改收费字〔2007〕602号,赣发改收费字〔2007〕60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7〕1175号,赣发改收费字〔2007〕1176号,赣发改收费字〔2008〕134号,赣发改收费字〔2009〕536号,赣发改收费字〔2009〕198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76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85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98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149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181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08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19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19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21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63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769号,赣发改收费字〔 县电教站江西电大专科每学分55元,本科每学分80元,详见赣计收费字〔2002〕694号,赣教计字〔2000〕274号
2011) 199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1995号,发改收费字〔2011〕204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248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248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8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55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65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74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92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96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09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10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10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10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70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73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224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245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281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143号,赣发改收费〔2013〕17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250号,赣发改收费〔2013〕251号,赣发改收费〔2013〕318号,赣发改收费〔2013〕319号,赣发改收费〔2013〕320号,赣发改收费〔2013〕475号,赣发改收费〔2013〕55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58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706号,赣发改收费〔2013〕727号,赣发改收费〔2013〕75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95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991号,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赣财综〔2014〕41号,赣发改收费〔2014〕58号,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4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 赣发改收费〔2013〕24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4〕241号,赣发改收费〔2014〕367号,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赣发改收费〔2014〕510号,赣发改收费〔2014〕915号,赣发改收费〔2014〕1197号,赣发改收费〔2014〕1198号,赣发改收费〔2014〕129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9号,赣财综〔2015〕34号,赣党校字〔2015〕79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0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0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09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53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70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79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4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4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4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49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5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5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98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04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5〕1049号,赣发改收费字〔2014〕1050号,赣府厅字〔2016〕5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24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24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41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519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52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66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74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92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100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111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6〕1524号,赣发改收费字〔 县电教站江西电大专科每学分55元,本科每学分80元,详见赣计收费字〔2002〕694号,赣教计字〔2000〕274号
570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62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64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3号,赣发改收费〔2017〕97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1025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1026号,赣发改收费〔2018〕217号,赣发改收费〔2018〕465号,赣发改收费〔2018〕510号,赣发改收费〔2018〕532号、533号、620号、659号、831号、944号、1036号、1037号、1226号、1124号,赣发改收费〔2019〕85号、184号、510号、629号、659号、713号、718号,赣发改价管〔2020〕385号、555号、962号、1050号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公安部门
中央立项 6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赣发改收费字〔2004〕1441号 400元/人(一年以内)
800元/人(一年(含)至三年)
1000元/(三年(含)至五年(含))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赣财综〔2004〕59号 1500元/人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③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赣财非税〔2018〕2号 证件费300元/证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100元/证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50元/证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赣价费字〔1994〕48号,赣价费字〔2001〕12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赣发改价格〔2019〕544号,赣发改价格〔2019〕1133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告2021年第22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赣发改价格〔2019〕544号 护照费:120元/本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 15元/一次
80元/多次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赣财综〔2004〕2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赣发改价格〔2019〕544号 60元/张
④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赣财税〔2020〕33号 成人:350元/本
儿童:230元/本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9〕1133号 200元/证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8元/证
国库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赣发改价格〔2019〕1133号 签注费:15元/一次
80元/多次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赣 公共户口页1元/张、赣价费字〔1992〕201号;户口本工本费5元/本、赣价费字〔2000〕46号
价费字〔1992〕201号,赣价费字〔2000〕46号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①居民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 户口迁移证6元/张、户籍证明3元/张
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财综〔2012〕97号 1、申领、换领:20元/证;2丢失损坏补领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证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赣发收费字〔2006〕98号,赣财综字〔2006〕1号,赣财非税〔2018〕4号 1、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收取工本费20元/证;2、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收取工本费40元/证(两项收费均含照相费)。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赣发改价格〔2019〕1133号 汽车反光号牌工本费:10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工本费: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工本费:40元/副
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35元/副
(详见文件)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赣价费字〔1994〕11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 行驶证:10元/本
登记证:10元/本
驾驶证:10元/本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赣财综〔2008〕63号,赣发改价格〔2008〕119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 10元/本
民政部门
中央立项 7 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5〕1230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省级立项 8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答辩费 缴入地方国库 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中级150元/人
高级300元/人(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上)
高级350元/人(评审人数在100人以下)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9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费 缴入地方国库 赣财综〔2012〕112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2470号 32元/本
自然资源部门
10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赣财综〔2014〕112号:2015年1月1日起,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自起减半收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11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赣税发〔2021〕96号 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
12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赣财非税〔2016〕25号,赣发改收费〔2016〕1566号,赣财非税〔2019〕8号,赣财非税〔2019〕9号 一、住宅类不动产:1、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8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异议登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其他情形、4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550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异议登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收取的其他情形,275元/件(含第一本证书的工本费)。三、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5、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10元/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中央立项 14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赣财非税〔2016〕1号,赣发改收费〔2018〕11号 居民0.85元/立方米,非居1.20元/立方米
15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赣价费字〔1994〕10号,赣建城〔2001〕28号,赣建城〔2006〕41号,赣财税〔2020〕34号 沥青路面410元/平方米等,自2020年7月28日起,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 16 水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8〕147号,财税〔2020〕15号,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赣财综〔2009〕4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3〕175号,赣水资源字〔2019〕28号 地表水:1、工商业取水,0.12元/立方米;2、城镇公共供水,0.08元/立方米。 地下水:1、工商业取水,0.48元/立方米;2、城镇公共供水,0.32元/立方米。
17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赣发改收费字〔2017〕732号,财税〔2020〕58号,赣税发〔2020〕199号 按占地面积1元/平方米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卫生健康部门
中央立项 19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价管〔2021〕1号 免疫规划疫苗5元/针,非免疫规划疫苗18元/针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21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法》,财税〔2020〕17号,赣财税〔2020〕25号,赣发改价管〔2021〕617号 储运费6元/针。我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标准为6元/支。疫苗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的,不得对其征收疫苗储存运输费。
人防部门 23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赣发改收费〔2016〕655号,赣财非税〔2019〕9号,赣发改收费〔2019〕635号,赣税发〔2020〕199号,赣财规〔2021〕5号 1、一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20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8%;2、二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9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7%;三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6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6%;4、省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3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5%;5、经济发达镇:收费标准8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4%。
十一 法院
24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执行,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其他详见文件
十二 相关行政机关
中央立项 25 商标注册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1992〕价费字414号,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注册500元,变更150元,其他详见文件。发改价格〔2019〕914号: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商标注册收费标准。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十三 相关部门
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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