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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23030/2020-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12-23 17:21
名  称: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文件有效期: 有效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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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兴安街政府大楼五楼、六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3-5782576

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篮彩购买app印发《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横办字〔2019〕33号)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篮彩购买app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的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包括人才就业教育扶贫等社会事业类、农田水利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类、安全生产、工业发展类、商贸物流等服务类部门的专项规划,并将上述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省、市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拟订地方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工作;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价格公告制度。

(四)负责本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和调整省、市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综合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衔接有关专项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规划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涉及对外交通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提升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地位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推进并管理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扩大民间投资;负责全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和推进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制定和推进全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管理工作,安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重点项目管理。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各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改革议题,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按规定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八)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九)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国家长江经济带、促进中部崛起战略、赣东北开放合作等区域政策落实的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研究贯彻国家、省、市财政金融政策,提出全县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十二)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循环经济、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参与提出全县土地、矿藏、水等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参加区域能源合作工作,宣传、贯彻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出破坏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审查及概算调整;负责全县企业类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由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类项目的转报工作。

(十四)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和综合外经信用股(政务服务法规股、综合规划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党建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会、后勤、信访、接待和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统计、政务公开、网络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加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工作。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

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装备动员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军队有关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经济动员、装备动员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加强全县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建设理论研究,编制相关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动员潜力调查,制定动员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受理企业类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对受理项目组织机关职能股室进行会审、批复或转报;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办结工作;承担网上审批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省级授权和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和转办工作。负责权力清单授权的市场调节价收费(价格)备案受理办结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全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管理工作,负责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承担各项清单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或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负责定调价等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性审查;审核、复核定调价意见;负责督查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研究贯彻国家、省财政金融政策,研究和参与制定财政政策,组织和参与研究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推进财政金融体制建设,明确发展思路。参与研究和制定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以及金融体系和金融生态建设。

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全县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申报,督促发行主体规范资金使用、落实债券兑付保障措施等工作。谋划推进专项债发行、项目收益债试点。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综合分析全县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县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

(二)投资地区股。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目标、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全县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中长期规划及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投资和资金安排计划,协调推进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

负责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全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和推进工作,指导项目实施。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指导和推进全县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及管理工作。

组织对全县政府性资金安排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负责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工作。

编制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赣东北开放合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

(三)农村经济和环资产业服务股(交通运输、能源股)。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监测分析省、市、县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县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研究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县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全县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

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项目衔接平衡,协调能源建设重大问题;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督促煤炭行业、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能源审计、能效标识管理、能效对标、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自愿协议等工作。

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储备,推进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建设;负责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综合监测分析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扶持规范性文件;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项目的储备和申报。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文件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能评后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指导协调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就业收入分配股)。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组织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并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

协调有关部门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五)价格调控管理股。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县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组织协调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通胀预期。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政策、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调整省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公示制度;负责定价目录内省级授权和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价格核定;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停车收费备案管理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廉租房、公有住房租金等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治理乱收费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定价目录内省级授权和县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省人民政府授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对县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控、指导。承担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工作。

按照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三、人员构成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1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一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陈茂忠同志:汉族,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方力坚同志:汉族,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办公室、财务、财贸外资、法制、价格、收费、认证中心、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举报方面工作。
叶春明同志:汉族,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农经股(能源股、交通股)、社会股(医改办)、天然气办、铁办、扶贫、光伏项目方面工作。
姜自华同志:汉族,发改委副主任,负责项目评审中心,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协助方力坚同志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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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发改委三定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