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横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横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横峰县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规划、计划;
(二)研究全县经济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等政策实施意见,分析执行效果;
(四)研究、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投资体制改革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
(九)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
(十)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发改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内退2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横峰县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162.51万元,比上年预算的120.61万元减少41.9万元。原因: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预算支出为162.5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人员经费支出:122.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82万元。比上年预算的120.61万元减少41.9万元。原因: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1、工资福利支出102.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4万元;津贴补贴18.98万元;绩效工资20.8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万元。其中:定额公用经费17.6万元;其他交通补贴(车贴)10.7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万元。其中:退休费1.39万元;活动费0.22万元。
4、项目支出3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经费20万元;项目办工作经费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16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9万元,减少34.7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发改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发改委机关运行费预算 59.97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7.65 万元,下降11.3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发改委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改委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八)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发改委无相关项目及资金安排。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发改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业务。
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新的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横峰县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