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市委、市纪委篮彩购买app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治理效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针对2012—2025年我县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征集以下16种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1.采购人明招暗定、先用后采、虚假招标、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紧急采购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采购人自行或授意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编制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招标文件,泄露投标文件信息,发表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评审意见。
????3.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4.“陪标专业户”等有组织地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市场;“网络黑客”通过攻击、入侵交易系统,窃取、倒卖或篡改政府采购信息;“职业投诉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反复恶意投诉举报,阻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5.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6.供应商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7.评审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不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或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8.采购代理机构迎合采购人非法需求,协助采购人明招暗定、先用后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私下接触、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
????9.采购代理机构网罗供应商、评审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供应商中标。
????10.中标供应商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
????11.采购人不顾项目特点,一味追求“低价中标”,造成项目履约困难。
????12.采购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在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规范信息公开、确认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开展质疑答复等方面有责不担、有错不纠。
????13.财政部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不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拒绝接收举报线索,或收到线索后长期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
????1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怠于维护现场采购秩序,对违规行为不作提醒、劝阻、记录,不及时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相关部门。
????1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规行使审批、备案、处罚等行政监督职能。
????16.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
????注意事项: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及举报事项相关佐证资料等信息。举报线索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详实线索或相关证据,不得故意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民事纠纷、司法诉讼、信访事项不属于举报线索,提供者应通过其他渠道反映。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举报电话:0793-5789279;
????举报邮箱:hfxzfcgg@163.com。
????1.采购人明招暗定、先用后采、虚假招标、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紧急采购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采购人自行或授意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编制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招标文件,泄露投标文件信息,发表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评审意见。
????3.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4.“陪标专业户”等有组织地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市场;“网络黑客”通过攻击、入侵交易系统,窃取、倒卖或篡改政府采购信息;“职业投诉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反复恶意投诉举报,阻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5.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6.供应商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
????7.评审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不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或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8.采购代理机构迎合采购人非法需求,协助采购人明招暗定、先用后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与供应商、潜在供应商私下接触、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
????9.采购代理机构网罗供应商、评审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供应商中标。
????10.中标供应商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
????11.采购人不顾项目特点,一味追求“低价中标”,造成项目履约困难。
????12.采购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在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规范信息公开、确认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开展质疑答复等方面有责不担、有错不纠。
????13.财政部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不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拒绝接收举报线索,或收到线索后长期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
????1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怠于维护现场采购秩序,对违规行为不作提醒、劝阻、记录,不及时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相关部门。
????1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规行使审批、备案、处罚等行政监督职能。
????16.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
????注意事项: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及举报事项相关佐证资料等信息。举报线索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详实线索或相关证据,不得故意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民事纠纷、司法诉讼、信访事项不属于举报线索,提供者应通过其他渠道反映。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举报电话:0793-5789279;
????举报邮箱:hfxzfcgg@163.com。
横峰县财政局
2025.10.14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