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饶财社指〔2024〕1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8.81万元。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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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日
横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