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赣财社指〔2024〕5号文件精神,现预拨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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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横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