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问:我们是小吃经营户,日常就靠经营小吃为生,现在城管不同意在任何户外场所摆摊,县城管也没有规划专门的小吃经营场所,请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划设立专门的小吃经营场所。
答: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流动摊贩管理一直是城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自我县城市“双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始终坚持疏堵结合、人性化治理,将流动摊贩对主次街道市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取得最优综合效益。对于季节性水果、小吃等摊点,将研究划定专门区域,疏堵结合管理此类流动摊贩。在专门区域尚未划定期间,城管执法人员在做好流动摊贩的教育劝导工作的同时,会采取错时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力度,重点监控,不断巩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问题2:
问:我们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来,城区面貌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我们的私家车停放在人行道上被城管执法人员锁车,甚至拖离;一些电瓶车、摩托车没有停放在人行道施划的线内,也会被罚款。请问你们的执法依据是什么。
答: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机动车占用堵塞人行道、绿道、盲道、无障碍通道,公交专用通道或者其他城市公共空间的,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城管执法人员以劝离为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离现场;不妨碍交通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
篮彩购买app您说到电瓶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停放被处罚的问题,《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2018年5月份,县城管大队已经在人行道上施划了大量非机动车停车车位,要求按箭头指示车头统一朝外,规范有序停放;有些路段由于人行道较窄,没有施划停放车位的,车主应当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并做到车头统一朝外、规范有序停放。如果车主违反规定乱停乱放,依据《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十元罚款。不管是对驾驶人员还是骑驶人员乱停乱放行为的罚款,我们均要开据江西省执法非税收入定额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