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峰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横峰县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横峰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6年6月,主要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管理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横峰县城市管理局自成立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城管工作新发展,切实加快宜居横峰建设步伐。
城管形象日益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执法、共建和谐”,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向社会公开设立了“12319”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城管形象日益提高,被上饶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3 个,包括:横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横峰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峰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436 人,其中在职人员 85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344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7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4979.8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 4979.87 万元,较2021年增加680.32 万元,增长13.6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979.87 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4979.8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979.87 万元,较2021年增加680.32 万元,增长13.6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733.64 万元,占14.7 %;项目支出 4246.24 万元,占 85.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32.64 万元,决算数为4979.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6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分。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2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分。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1031.19万元,其中水体支出103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分。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3804.9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63.7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97.8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44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分。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细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33.6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51.15 万元,较2021年减少158.65 万元,下降28.7 %,主要原因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9 万元,较2021年增加7.47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 万元,较2021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
(四)资本性支出 0.47 万元,较2021年增加0.47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4.66 万元,决算数为44.23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 万元,下降0.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5.2 万元,决算数为 14.7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9 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65 批,累计接待 1286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9.4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9.46 万元,决算数为 29.4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未增减,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1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96 万元,增长89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出的口径不同。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0.71%。
组织对“城市绿化”、“街道维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4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我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我局按预算口径较为准确地编制了2022年预算,并在县财政批复后,及时对外进行了公开;及时更新财政系统中本单位信息及人员变动信息,在预算执行中,基本实现了时间、收入、支出进度一致,保障了本单位的正常运转;按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
通过现场访谈、数据采集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横峰县财政局 2022 年度文锦街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2022年度“城市绿化、街道维修、“牛皮癣”清理、清洗及本色覆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最终评分结果为 90分,属于“良”。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机关食堂运行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这里主要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的医疗保险缴费。
节能环保支出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