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经济开发区
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江西横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轮控制性详细规划682.38公顷,四至范围为南接新320国道,北至兴安大道,西临上万高速大道,东至广场东路延伸段和人民大道,其中调出30.46公顷,调入309.84公顷。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产业定位
经开区扩区调区后依托区位优势,以“绿色、环保、低碳、科技”发展理念,以原有优势产业为基础加快产业技术更新换代,重点发展高新产业,规划布局为有色金属、锂电新材料、机械制造“一首位两主攻”三大产业。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高、质量效益高、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实现延链补链强链。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后,园区内污水做到应收尽收,保证雨污分流彻底。园区污水处理站排出污水的最终受纳水体为港边河。根据港边河水域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按照环境保护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并根据规划调整意见将园区污水处理站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优化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保证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园区废水排放对港边河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随着规划的实施,加强工业园内有组织废气排放污染防治,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控制与管理,对产生工艺废气污染源所在的单元与居住区之间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通过改变能源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推广使用园区集中供热,杜绝分散燃用高污染型燃料,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等措施,区域大气环境进一步得以改善。
3、固体废物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通过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固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根据规划区内项目建设特点,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发生污染。当地下水发生污染后,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规划区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5、清洁生产管理与循环经济要求
在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始终都要贯彻清洁生产设计的指导思想,选用“无废”、“少废”的工艺、技术、设备,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通过清洁生产管理,实现“预防为主”的全过程污染物排放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西横峰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2035年)》与行业相关规划基本协调,基本符合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积极的作用,有着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各产业组团在选址、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定位、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从环境角度分析具备合理性,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大气环境容量、纳污水体水环境容量在当前条件下可满足规划区域废水、废气排放需求;在严格产业准入、明确规划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相关公众可以在调查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后发送至邮箱,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方案可行性;规划方案实施后最关心的环境污染因素;规划方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规划方案可行性;规划方案实施后最关心的环境污染因素;规划方案与周边发展规划是否相协调;规划方案建设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以及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性等。
七、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黄奇 13807937328
电子邮件: srhfjkq@163.com
联系地址:横峰县迎宾大道88号
八、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田工 18079136963
电子邮件:534396629@qq.com
联系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提出意见的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横峰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