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篮彩购买app“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西省地矿局九一二大队对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上饶市横峰县县城西南部的工业园区廻龙村,地块北面为农田,东面为诚大拉链,西面为百川电导体,鹏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4′11.41′′,北纬28°24′22.47′′,占地28439.70m2。
3.基本情况: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所在区域2006年前属于荒地,2006年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在此地块建厂并投入生产,2016年企关闭。根据现场调查搜集的横峰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位于横峰经济开发区内,未来将作为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属于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赣环土字〔2018〕30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初步调查阶段,按40×40m2的范围布设土壤采样孔。根据要求初步调查方案布设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背景点1个),布设25个土壤样品采样点位(含背景点3个)。根据场地原有污染物调查及特征污染识别结论以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赣环土字〔2018〕30号)要求确定《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45项+石油烃(C10-C40)、pH、锌、锡、二噁英等50项污染物项目。
三、调查结论
江西省地矿局九一二大队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于2021年4月5日通过专家审查。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根据土壤调查结果分析,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中的砷、铜、铅、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筛选结果不满足二类用地要求。污染物超标监测点位3个,为S4监测点0~1.5m砷、0~0.5m铜、0~1.0m铅、0~1.0m镍污染因子超标;S21监测点2.5~3.0m砷污染因子超标;S22监测点0~0.5m砷污染因子超标。地下水检测指标中的色度、浑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锰、铝、耗氧量、氨氮、镉、镍等检测项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限值要求。初步认为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按照《篮彩购买app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单位对《横峰县永兴铜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15179369273鲍代腾
邮箱:
横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2021年5月11日